7月29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举行了本赛季第20期裁判评议会议,对12个判例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分析。本期评议涉及了中超第18轮上海申花对河南的几项争议判罚,裁判员的判决均被评为正确。评议组的具体评议结果如下:
判例一:在中超第18轮上海申花对河南的比赛中,比赛进行至第45 7分钟,上海申花进球,进球前9号球员疑似手臂触球。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,VAR没有介入。
评议组认为,申花9号球员的手臂处于自然位置,且球的接触属于意外手球,而后续进球并非由手球球员直接打进。因此,裁判员的判罚并不违反竞赛规则,进球应被视为有效。VAR没有介入也是合适的,因为球员的手球属于自然、非故意犯规。
质疑:面对进球过程中疑似手球的情况,VAR没有介入是否合适?有观点认为,VAR的目的正是要检视进球过程中的潜在问题。如果VAR回放后确认是自然手球,可能不会引起争议。然而,裁判员当时的判决应当尊重其判断,过多依赖回放可能会影响比赛节奏。
判例二:比赛进行至第90 8分钟,河南队踢出角球后,助理裁判员示意球整体已经出界,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。河南队员在裁判员哨声响起后将球踢进对方球门。
评议组在查看VAR回放后认为,助理裁判员正确判断球已出界,裁判员的决定也符合规则,进球无效。评议组还指出,在类似情况下,助理裁判员应适当延迟举旗,以便让裁判员有时间通过VAR确认是否存在明显错误。
质疑:中超联赛中,延迟举旗的做法已成为常态,为何在这场比赛的最后时刻,裁判员却毫不犹豫地吹哨?是否考虑过这种坚决的判罚会引发争议?有观众质疑,这样的判罚反而给人一种比赛已经结束,结果无法改变的错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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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三:在比赛的第45 1分钟,上海申花13号球员在本方禁区线附近对河南11号球员犯规,裁判员最初判定犯规发生在禁区外,判给河南直接任意球。VAR介入后认为犯规发生在禁区内,并建议裁判员改判点球。裁判员经过VAR回放后,决定改变判罚,判给点球。
评议组认为,上海申花13号球员的动作属于犯规,且犯规发生在禁区内。根据竞赛规则,禁区线也视为禁区的一部分,裁判员对犯规地点的认定错误。VAR的介入被评为正确,裁判员根据VAR提供的回放结果做出了最终的判定,并不需要现场回放。
质疑:对于这类情况,裁判员依赖VAR做出的判决并无问题,但是否过于依赖技术回放而忽略了比赛的流畅性?这样的问题如果频繁发生,是否会影响比赛的节奏?
在这三个判例中,裁判员的判决均被评为正确,这无疑为比赛的公平性和裁判的专业性提供了保障。然而,专家和评论员的正确与否,似乎并不是问题的关键。问题在于,这些争议是否已经得到解决,是否能有效减少争议?足球比赛本就是瞬息万变,有时一些判罚的对与错并非最重要,关键在于它们是否能真正减少比赛中的争议。
例如,关于点球和角球的判罚,如果裁判没有干预,可能比赛结果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,最终河南队依然可能输掉比赛,然而比赛过程中的争议也会少很多。相反,如果裁判过度干预,尤其在角球这种紧张时刻,可能引发球迷的不满,并且即便事后通过评议证明裁判是对的,结果也难以让球迷接受。因此,有时候这些判罚看似“正确”,但实际上的效果却更像是“存在感”式的正确判罚——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并未真正提升比赛的公正性,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争议。
总的来说,裁判员的判决是否“正确”并非唯一需要考量的因素,如何平衡比赛的流畅性和公正性,避免不必要的争议,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。在一些情况下,错判可能比对判更有意义,能够减少比赛中的冲突和纷争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